首页 >> 花季雨季 >> 青春期性教育 >> 正文

青少年性犯罪的家庭原因

来源:网络 时间:2008-8-15 9:37:00 点击:-
青春期少年性犯罪者增多,有生理的原因(发育加速,青春期提前),有心理的原因(性意识的出现,是青春期典型的心理特点),有社会的原因(性信息量剧增,自发影响增强),但是,更重要的是教育上的原因,家庭教育往往起到主导作用,因为孩子首先接触的是其父母,并且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度过,家庭的结构模式和父母的教育方式,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重大作用。 
    首先,家庭结构的破损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极大的负作用。在卖淫罪未成年女犯中,绝大多数来自单亲家庭。强奸罪未成年犯中,也有许多是离异家庭的男孩。这类家庭的少年性格孤僻、闭锁、自卑,家长婚姻的变化往往对他们的性观念产生不良影响,同时,离异父母又往往对孩子疏于管教。有的家长从不过问孩子的思想和交友情况,孩子夜不归宿也不问不管。这样,女孩就容易过早地与男孩密切交往,试图寻找家庭中失去的温暖和关爱。如15岁的诸某自幼父母离异,为了躲避继父的打骂,她13岁就离家出走,认识社会闲杂人员丁某后,便一直居住在丁的破家中,丁还唆使她多次卖淫。
    第二,家庭中性道德教育的缺少。由于深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,我们许多家庭中性道德教育方面的内容及方式处于空白。家庭缺乏性教育,不能适应孩子青春期身心的重大变化,不能抵制社会大量性信息对孩子的影响,孩子的行为难免要产生这样那样的偏离、越轨,性犯罪就是其中突出的典型的表现。有的家庭即使想对孩子进行性教育,也多是“犹抱琵琶半遮面”,这反倒强化孩子对性的神秘感、好奇心,容易诱发孩子的不良行为。
相关内容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