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人的精神文明支配下寻求性欲的性本能活动。恩格斯曾指出:“性爱按其本性来说就是排他的。”性爱只能在两个人之间发生,而决不容第三者介入。性爱并不是机体本能的简单冲动,它包括相互作用的构成部分。性爱可以看做许多无条件反射机能的综合。这种机能的最终结果是性爱,是生育本能。大自然使人体受精是运用性交的办法,人的这一过程是在隐蔽中进行的,因此,男女之间生理上的相互吸引是性爱的主要组成部分。从狭义的概念来理解,性爱的具体表现就是性行为,而性行为就是性交。但是,认真分析起来,性行为的概念要比性交广泛得多。刘达临在《性社会学》一书中认为,性行为可以分为以下3种:1.目的性性行为。这就是性交。性交是性行为的直接目的和最高体现。2.过程性性交行为。这是性交前的准备行为,如接吻、爱抚和其他调情动作,这些动作的目的是为了激发性欲,实行性交。性交后,还要通过这些动作,使性欲逐渐消退。3.边缘性性行为。这种性行为的范围比较广泛,其目的是为了表示爱慕,或仅仅是爱慕之心的自然流露,而不是为了性交。例如,包括眉目传情、微笑、互赠信物、写情书等,还包括传统的民间、民族习俗中各种表达爱情的方式,也包括不以性交为目的的拥抱、接吻和其他身体接触的行为。
人类性爱的特征可归结为6个方面:1.普遍性。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是性爱的产物;同时,每个正常的人都有性的需求,都要结婚、生儿育女,也都有性爱行为。2.重要性。性爱是人的最基本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之一,是除了饮食之外的,人类的第二自然本能。人们在满足性爱的过程中,获得精神上的极大愉快。性爱的行为又是人类繁衍后代的必要手段,它和每一代人的身心健康,与民族、社会的发展都是密切相关的,所以从古至今人们都十分重视性爱问题。3.长期性。现代科学的研究证明,人自幼儿时期开始就有性意识;到青春期意识走向成熟,就有了性爱的要求;结婚以后实现性爱的实践,并伴随人的一生。4.隐蔽性。性爱的排他性,决定了性行为的隐蔽性。在原始社会,由于人类处于群婚杂交阶段,性行为谈不上什么隐蔽性。以后,随着社会发展和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出现,妇女只能隶属于一个男子,对妇女的贞操严格要求得无以复加,因而性行为不能涉及第三者,也不能被第三者看见。在现代社会,在合法的夫妻之间,都可以表现性爱的情感和情绪,能够为社会接受和宽容。只是人们的性行为仍旧是隐蔽的,这是现代人类文明和性科学、性文化发展的必然。5.严肃性。性爱虽然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事,虽然是源自人类的本能的行为,但决不是个人的私事,也不仅仅只是满足寻欢作乐的要求,它要对对方、对后代、对社会发展负责,并受到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制约,因而具有极大的严肃性,即要求人们对性爱采取严肃、认真的态度。6.对立性。与严肃性相联系的是对立性。同样是性爱的行为,有的是高尚的、合乎道德的;有的却是低下的、不合乎道德的,甚至是违法犯罪的行为。这种对立性由社会道德标准和有关法律、法规所决定。按照中国的文化传统,性爱必须与情爱相结合,性爱必须与婚姻相结合,非婚姻的性交都不是被社会主导舆论接受的。